第十二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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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怎么就连察言观色都不懂呢?想必是一个十分高傲的人,而你不愿让他低头,对吗?是我想错了,你还真是宠他啊。” 莫悬聪明至极,已把情况猜了个七七八八,常命心叫不好,他三番两次没能救下华鄂,还让华鄂一再帮他的忙,现如今把华鄂陷入到了这种两难境地。 他怕就怕在华鄂甚至愿意为了他献身于魔君,虽然他是男子,但男子若跟不爱的人做这种事,委人身下,想必也是痛苦异常的。 莫悬说:“如果你愿意向我下跪,我就不生气了。” 如果莫悬知道他是在对谁说话,恐怕会吓个半死。 常棣海说:“不行!” 莫悬说:“你反应很大嘛……” 他不能再让华鄂帮他的忙了,他连忙跪下来,说:“魔君,之前在下多有得罪,望您不要见怪。” 其实常命并没有做错什么,只不过莫悬比他的性子还要高傲,遨游武林,笑傲江湖,自然是要别人都怕他才好,而他又觊觎常棣海已久。 常棣海的手紧紧攥成了拳头,他十分生气,又只能装成一种谦卑的样子。 他能吃任何苦,但见不得他哥哥吃苦,他哥哥贵为王爷,怎么可以朝一个草民下跪呢,更别提这个草民是靠着美色上位的。 常棣海已然忘记他也是一个王爷,甚至本可以成为皇帝,他是不该吃这么多苦的。 常棣海心中只想把莫悬大卸八块,他记住这个男人了。 莫悬抬手,他说:“一个平民的下跪,是一文不值的,他可以朝谁都跪下,因而感觉像一条狗一样,我见了反而要击毙,那种样子,实在是太难看了。没骨头的软东西。”